近日,金融監管總局修訂發布《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《辦法》是全面加強金融監管、持續提升監管有效性的重要舉措。《辦法》分七章,共四十五條,主要修訂內容包括:一是聚焦防范化解實質性風險。突出金融業務特征,提高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。二是優化案件管理流程。前移案件管理工作重心,合理設置案件管理各環節時限要求,提升案件管理質效。三是強化重大案件處置。緊盯關鍵事、關鍵人、關鍵行為,對金融機構各級負責人案件采取重點監管措施,對重大案件調查、追責問責、案情通報從嚴要求,切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。四是壓實金融機構主體責任。指導金融機構制定并有效執行案件管理制度,加強重點環節管理,以案為鑒開展警示教育,及時阻斷犯罪鏈條和風險外溢。
原文鏈接:
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2409/content_6972954.htm